安庆华兰二期项目附属工程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0-08-22 作者:
为顺利完成安庆华兰1000吨/年液体丁腈橡胶、30000吨/年羧基丁腈胶乳、10000吨/年高固丁苯胶乳建设项目,拟将该项目附属工程以比选方式确定项目施工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
项目业主(比选人):安庆华兰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安庆华兰二期项目-附属工程。
建设地点:安庆高新区香樟路8号。
建设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建设工期:60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业主要求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等级。
二、比选控制价
本工程项目预算价格为2321059.91元。工程全面完工后按实际下浮率(相应子目综合单价同比下浮)和实际方量验收结算。
三、施工单位的确定
采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在经审核合格后的比选申请人中确定施工单位。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5日—2020年8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止。
2.报名地点:安庆华兰科技有限公司项目部。
3.联系人和电话:吴先生(13705596228)
五、报名须知
1.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一个施工单位只能是法人或一个委托代理人报名。
3.该工程实行资质前审,比选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如果是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则不提供3、4项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份(具体格式见附件1);
(2)加盖了公司公章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一份(具体格式见附件1);
(4)加盖了公司公章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比选申请函一份(具体格式见附件1);
(6)有效的并加盖了公司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7)有效的并加盖了公司公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8)有效的并加盖了公司公章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报名。
六、比选时间、地点
1.比选时间:暂定2020年8月31日上午10:00。
2.比选地点:安庆华兰科技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
七、履约保证金
第一中选人中选后务必在2个工作日内与业主签订合同,并交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除不可抗力原因外,逾期未签合同或拒签合同的视为失约,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并改由第二中选人替补中选,并发中选通知书,第二中选人替补中选接到中选通知书后务必在2个工作日内与业主签订合同,并交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除不可抗力原因外,逾期未签合同或拒签合同的视为失约,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八、现场察看
由比选申请人自行察看,所有费用自理。
九、公告形式
本公告将在安庆华兰科技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请自行查阅和下载公告内容。
十、监督电话
黄山供销集团纪检监察室 电话:0559-2551035
附件1: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安庆华兰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2日
附件1
比选申请函
致: :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安庆华兰二期项目附属工程比选公告及其所有附件的全部内容,在完全理解并严格遵守比选公告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自愿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我方声明:参加比选时所派的委托代理人和提供的申请材料全部符合比选公告所列要求,并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情形。
如我方中选,我方承诺:
1.我方愿意在贵方提供的控制价的基础上再下浮 %,遵照比选公告的要求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完成其工作。
2.一旦我方中选,我方保证按照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6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工程质量须经验收合格。
3.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前,本比选申请函连同贵方的比选公告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条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4.我方理解贵单位不承担我方任何费用。
5.如我方中选,我方承诺在比选公告规定期限内,按比选公告的规定,提交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6.签订正式合同后,除不可抗力外,合同履行期间不更换项目负责人。
以上为我方参加比选的申请,如违反,则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愿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2020年 月 日